DL/T 997-2006 火電廠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廢水水質控制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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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適用于火電廠石灰石-石膏濕法煙氣脫硫系統排放出的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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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997-2006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行業標準,其全稱為《火電廠煙氣脫硫工程技術規范 石灰石-石膏濕法》。其中關于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廢水的水質控制指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pH值:規定了廢水的pH應在5.5~9.0范圍內,以保證脫硫副產品石膏(CaSO4·2H2O)的結晶質量和防止設備腐蝕。
2. 懸浮物(SS)濃度:限制了廢水中懸浮固體含量,如小于等于50毫克/升,以減少對后續處理設施如沉淀池、過濾器等的堵塞和磨損。
3. 化學需氧量(COD):COD反映了廢水中有機物和無機還原性物質的總量,一般要求不大于200毫克/升,以確保廢水經過氧化后能達標排放。
4. 總硬度(TDS):由于石灰石在反應中會形成鈣離子,因此TDS(總溶解固形物)應受到一定限制,如不超過2000毫克/L,以避免石膏垢或硬度過高的問題。
5. 氯離子(Cl-)濃度:作為濕法脫硫過程中氯化物可能帶來的影響,要求Cl-含量小于等于500毫克/L,以防對設備造成腐蝕。
這些水質控制指標是依據火電廠濕式石灰石-石膏脫硫工藝的特點以及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的要求制定的,旨在確保脫硫廢水能在滿足環保法規的前提下得到妥善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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